评论

  • 官官相护,利益互相牵扯。只有百姓遭殃的份了!!
  • 我自认是一个和平主义者,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主张废除死刑。但是不知何故,每看到那群挥霍百姓钱财的昏官(我没证据说他们是贪官)心里便会恶狠狠地冒出一个“杀”字来,其程度也不在对贪官的憎恨之下。
    这种事,必有一根利益的链条。链条的比喻,是双重的意思,一是串在一起,环环扣住才促成“业绩”,一是禁锢相关的人,使之不敢说不能说。
    中国现在的法律规章不可谓不齐全,化纳税人的钱,理论上也是要过几道坎的,但是可以左右推进过坎的当权者的“权”不是你纳税人授予的,这个过程和这个结果你就无法知道无法监督无法干预。
    以往的几个案例均是处置当事的责任人,我想我们的司法可以审理作为滥用公权的一个部门、一级政府、一个组织在案件中的责任,清理其帐户,拍卖违规资产回填公库,责成其具结向纳税人的悔过道歉书。
    和谐,先要让老百姓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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