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国华投书议中国将向何处去?受关注 - [政经时事]

    2008-09-25

    分类: 政经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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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9月20日,新加坡联合早报发出读者来信。中国无锡吕国华写的《 中国将向何处去?》,是就中国的改革所遇到的问题提出他的看法。随即有网友推荐到五柳村。因见所论言之有理有据,值得大家参考。当即向五柳村在百度的个人空间《满天风雨》上贴,得到的结果是:
    对不起,您的文章发表失败。
    文章内容包含不合适内容,请检查

    随后发现,此文在国内华中科技大学法律网(9.23)等处均有转帖,遂也收入我的图书馆中。

    经检查,依我之见,这篇文章并无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处,而遭遇被封杀和仍有人转发,都表明它有值得注意的内容,谨就所见,概括其要点如下:

    (一)中国仍然处于最危险的时候

    愈演愈烈的群体性事件以及政府为减少群体性事件殚精竭虑的表现,可以看出,中国社会正酝酿着一场新的变革。这种变革的需求呈现出两个特点:变革的呼声正日益高涨;变革来自底层的推力正呈现加速度。

    三鹿奶粉事件引发的国产奶业风波,引发的空前的信任危机,正在全社会蔓延。政府机关的监督不力引来的诟病之多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官商勾结带来的社会危害彰显出中国的腐败吏治造成的破坏力正攀向新的高峰。河南裴城官员对农民收割玉米需办“砍伐证”的创收“发明”,正逼近国人对腐败吏治的承受力的极限。

    (二)问题出现在哪里

       应当向我们有特色的社会体制追寻。人大代表制度的表征并不能遮盖中国政府官员自上而下任命制度的实质!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制度的作用,不能实现人大对政府的监督作用以及对政府官员的任免权力,那么中国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自上而下的人治弊端就不可能消除!

       中国今日开展的法治运动,最初并非13亿中国人直接的民意选择,而是个别领导人“顺应民意”进行决策的结果。也因此,我们尊称小平同志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这种自上而下的“设计”,在当时的中国具有特定历史背景下的必然性,但未必适合今日之中国。
       自上而下的设计,虽然并非一无是处,然而其明显的弊端已经使得其存在的合法性基础荡然无存。
       我们国家近来的多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根源到底是什么?每一个事件都是偶然性和必然性的结合。这些事件,从根本上而言,是两个时代的碰撞,是人治和法治的博弈,是自上而下的社会体制和自下而上的民意宣泄的交锋。因此,它们不是偶然的事件,而是带有特定时代背景的长期积累的结果。

       如果不进一步推进政治体制的变化,进一步彰显法治的威严,进一步还权于民,还政于民,中国的群体性事件不但无法消除,而且势必愈演愈烈,以更大的规模爆发!

       是自上而下的渐进式的改良,还是自下而上的爆发似的革命?如果自上而下的渐进式的改良长期不能获得突破,如果过渡缓慢于社会民意的积聚速度,革命就可能难以避免。

       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的社会,民众成为被监管的对象,因此,他们的真实声音被淹没了,舆论监督只有在政治家的嘴皮上说说而已,而且舆论监督的范围被控制在不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范围。新闻自由是没有的或者说少得可怜,社会上发生的许多真实的人和事不能被报道。政府官员一方面不需要对民众负责,另一方面又不接受舆论监督,他们的权力无限膨胀,他们治理的区域成了一个个“独立王国”。这种对社会真实状况进行阉割,对民众进行人为的片面信息的疏导,对汹涌如潮的民意进行堵塞、遏制,日积月累,表面的繁荣稳定最终将被井喷似的社会突变代替。
       今日中国,吏治腐败已经有根深蒂固之势。中国的法律政策对政府官员的约束也已经开始触及官员的私生活领域甚至道德领域,如此细密的防腐防线,为何难见成效?唯一的原因就是我们的社会缺乏民众监督、选废官吏的制度设计。在政府官员“只对上、不对下”负责的现实政治制度中,只能形成少数人监督多数人的体制,少数人监督多数人,是难见成效的。
       每一次群体性事件,都伴随着权力的滥用和失控。如果民众不可以对政府官员说“不”,我们的社会将会发生更多更激烈的群体性事件,我们民族的复兴大业将会被葬送。面对群体性事件,我们要做的不能仅仅是对几个“失职”官员的问责;面对层出不穷的腐败官员,我们要做的也不是再制定几个怎么约束、规范官员境外存款和官员子女办企业的更细的规则,或者宣扬我们“除掉”了多少厅级或者省部级干部、取得了什么样的“反腐战绩”,而是对整个社会体制的反思,对整个制度设计的反省。

    我们不能把民族的未来交给某一、两个“领导人”,把我们的幸福寄希望于少数人的决策,寄希望于少数领导人是不犯错误的“圣人”。自上而下的制度设计其实是“圣人崇拜”的结果,寄希望于国家出现几个“圣人”似的领导人,不犯错误,永远光荣、伟大、正确。我们的民族已经为此付出过难以承受的代价。

    (三)问题如何解决?

    还政于民,还权于民,真正发挥民众对官员的监督作用,让民众决定官员的升迁存废,让政府官员对纳税人负责,实行言论和新闻自由,允许多元化思想存在,保持社会多样性和活力,我们的社会应加速朝着这一方向勇敢迈进!中国的最高决策层应当增强危机意识,了解民意,重视民生,主动顺应历史潮流和民众意愿,在中国向法治化国家转变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和平过渡。这将是全国人民的最大福祉,是造福千秋万代,足以彪炳史册的伟业!我们的民族已经为迎接这样的有魄力的领导人做好了准备。当然准备是双重的,如果我们自上而下的社会变革步伐赶不上民意需求的加速度,民众将从自发的、零散的权利宣泄阶段前进到自觉的组织争取权利运动阶段。中国的民众正在积聚力量,迎接新时代的带来!

    无锡 吕国华

    阅读全文请到我的图书馆(9.25)或华中大法律网(稍有删节),还有在联合早报的原文(如果能打开)

    五柳村,20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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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

  • 我们可以对全民的民主选举和由上层对下级的直接任命的情况进行量化分析,由此来判定孰优孰劣:
    假设1. 人们对金钱、美女的追求是共性的,不管是官员还是老百姓都一样(多年来官员贪污腐败证明了假设1是正确的)。
    假设2. 被选的(不管是上级钦定的还是老百姓选举的)官员在不被全民监督的情况下总想为自己捞好处、贪污腐败(多年来如此多的官员被判刑、携款外逃也证明了假设2。
    假设3. 有一城市叫“欲望县”,18岁以上的选民200万。要选一位县长。
    那么有如下情况会发生:
    第一种情况:该县长由上级直接任命,这个“上级”共有10人可以决定该县长人选。
    第二种情况:该县长由该县200万选民来选举。

    接下来我们可以分析两种情况下的结果:

    第一种情况下:由“上级”任命。有可能当选的人员向“上级”每人进贡10万元,总共要花100万。有这个财力的人拿出100万,做到了,而且老百姓不知道。他当选了。之后他只要对“上级”负责就可以了,他做好做坏与老百姓无关,因为他不是老百姓选出来的。

    第二种情况下:由200 万选民来选举。有可能当选的人员,向200万选民的一半每人送1万元,希望大家选他,那么他要拿出100亿元来,他没这个财力,他做不到。每人送1千元,就要拿出10亿来,他也做不到。那么,就只有进行公平的选举了。他做不好,老百姓就会把他选下来。
    由此得出结论:全民选举优于上级任命!
    证毕!
  • 如此文章也不能让百姓看,可悲!可叹!